财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概况 | 政策法规 | 财经新闻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指南>>服务指南>>正文
楚税通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流程
2023-11-15 09:04  财务处

1、下载“楚税通”APP,注册并登录;

2、进入“楚税通”界面,点击“发票使用”进行劳务费开票;

3、输入手机号码,购买方湖北医药学院的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201396588(可以从此处复制粘贴),点击下一步;

4、纳税机关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点击下一步;

5、代开类型销售服务——“生活服务”;

6、应税服务名称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讲课费”等,计量单位填“次”,数量填“1”,含税销售额输入总金额,点击提交。(增值税额会自动计算)

7、确认代开信息。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后,直接拉到最下方,点击提交审核。

如果系统计算出需要缴纳增值税款,请根据系统操作提示缴纳。

8、在代开记录里可以查看刚才提交的开票信息,点击开票后,即可查看发票或者导出发票。

附件【楚税通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流程.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财务处 联系电话:0719-8891079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