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楚税通”APP,注册并登录;
2、进入“楚税通”界面,点击“发票使用”进行劳务费开票;
3、输入手机号码,购买方湖北医药学院的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201396588(可以从此处复制粘贴),点击下一步;
4、纳税机关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点击下一步;
5、代开类型选择“销售服务”——“生活服务”;
6、应税服务名称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讲课费”等,计量单位填“次”,数量填“1”,含税销售额输入总金额,点击提交。(增值税额会自动计算)
7、确认代开信息。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后,直接拉到最下方,点击提交审核。
如果系统计算出需要缴纳增值税款,请根据系统操作提示缴纳。
8、在代开记录里可以查看刚才提交的开票信息,点击开票后,即可查看发票或者导出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