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国库网开启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今日正式启动2023年新学期财务报账工作,将继续采用投递式报销和网上自助报销相结合的报账方式。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报销效率,财务处梳理汇总了2022年年末报销中退单频发事项,现将新学期财务报销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接省财政厅通知,学校2023年预算方案于近日已通过省人大批复,财务处近期将到各部门(学院)下达预算指标,请各部门(学院)严格按照预算通知、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进行账务核销。
二、报销退单频发事项再提醒
1、公务出差行程路线必须和出差审批行程路线一致,到达目的地后如需中转请在出差审批单中填写清楚,出差审批单经过程序审批后必须按照审批的时间、行程和预算金额开展差旅活动,相关费用必须通过公务卡支付。
2、教职工外出参加(或线上参加)收费类的会议、培训,需分管校领导事前审批后方可参加。校领导可在“差旅费审批单”上签署审批意见,或在会议、培训通知上签批。
3、报销技术服务费或检测费时,发票上须注明单价、数量等详细信息,或后附明细清单(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4、单次报销在同一家供货机构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需附合同、且需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科研经费在同一家供货机构采购金额在2万元-5万元之间,合同需盖相关学院行政章,超过5万元的需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5、出差乘坐飞机由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批,机票需在政府机票采购网上购买,必须用公务卡进行支付。
6、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路途补助往返各按一天计算。出差当天往返且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午休房房费不超过出差地住宿限额标准的50%,并凭票据实报销。
7、涉及到服务类的报销项目(如电子产品维修及耗材、教学试剂、公务租车、印刷、办公用品等),请各部门(学院)按照资产处采招供应商的目录购买服务,同时在报销款项时核实折扣率(详细清单见资产管理处网站的通知公告),并在费用报销单空白处签署“已按合同约定的折扣率进行核实”并署名。
财务处每周四、周五下午暂停办理各项业务,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处理内务,有需要核销账务的教职工请通过网上自助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
2023年财务处将加大预算编制、绩效评价、报销核算等方面的政策宣讲力度,同时加大财务信息化的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推进财务信息化改革,不断拓展财务信息化应用范围,构建财务共享服务,尽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路”,通过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等措施,让报销更顺畅、更简化、更高效。
财务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