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财务报销现已进入高峰期,因退单事项频发以及报销量急剧增加,导致报销资金到账时间将有所延长。为进一步优化服务,规范财务核算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退单频发事项
1、领用香皂、拖把、抹布等两用生活用品无相关审批程序或情况说明;
2、报销测序、检测等服务费无具体明细清单;
3、报销要素不齐全,一般事项缺经办人、证明人签字;购买试剂耗材等事项缺资产管理处验收签字;
4、差旅费报销缺付款消费记录,另部分支出没有使用公务卡,没有在公务机票网站购买机票;
5、出差途中火车票遗失,报销时需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附火车票订单截图、公务卡支付记录;
6、单次报销在同一家供货机构采购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要附合同或协议、且需盖学校合同章;科研经费购买试剂等在2万元(含)-5万元的要附合同或协议、且需盖二级学院章,5万元(含)以上的,需盖学校合同章。
老师们在粘贴电子发票时,请勿将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覆盖,以免影响发票真伪查验。
二、重点工作提醒
1、加快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项目经费执行迟缓,各单位要加快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支出规范管理,按照年初计划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尤其是科发院、研究生院要牵头协调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学科建设团队等做好双一流资金的使用工作,同时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大各项收入收缴力度。请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督促门面房租金收入、水电费回收、继教联合办学学费及其他零星收入的收缴工作,近期生源地贷款将陆续到账,请各学院加大力度督促学生登录网上缴费系统缴纳冲抵生源地贷款后的欠费项目。
3、加强往来款、预借发票清理。请相关责任人及时清理往来借款、预借发票事项,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核销、回款手续。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核销或回款的请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处,无特殊原因未核销的个人借款将从各借款责任人12月工资中扣款冲抵借款(职工借款、借票据未核销明细附后)。
三、年终扎帐时间
2024年度财务报帐截止至12月15日下午5点30分,网报系统和凭证投递箱同步停止使用。请各部门经办人员尽快将本年度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整理经过财务审批程序后通过网报系统投递财务处核销,前期已经使用网报系统填写了投递单还未进行投递的请尽快将已发生业务的票据整理审核后送财务处核销,以免经费被占用导致本部门其他开支无法核销。
2024年12月16日起,网上审批系统仅适用于出差审批单的办理,费用报销等网上审批需在明年开帐后办理,请各位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专此提醒
财务处
2024年10月28日